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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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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机服务协议

虚拟主机服务协议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将其网站寄放在强比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上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虚拟主机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1用户将其网站寄放在强比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上(也称“虚拟主机”)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用户可以自行管理其网站,可以利用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2用户运行有关的CGI程序应根据强比有效的服务体系列表和服务档次的具体要求执行。对于超出用户购买档次资源的行为,强比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虚拟主机、删除有关目录、文件、程序等,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同时,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2-3用户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3-1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虚拟主机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2-3-2将所购买的虚拟主机或磁盘空间再次出租;
2-3-3利用强比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2-3-4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线聊天室服务、在线音频、视频服务以及其他超出网站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强比或者强比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强比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强比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强比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强比服务器或者强比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2-3-5 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2-3-6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强比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3-7 运行影响网站服务器或者强比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3-8 其他超出强比服务范围,可能给强比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4用户对其违反2-3的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以及给强比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强比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用户承认强比有权根据强比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是否违反了2-3的规定。如强比发现用户违反2-3的规定,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5用户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6用户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2-7您应对您存放在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储存、发布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开通虚拟主机服务即默认开通阿里绿网功能,强比将通过阿里绿网功能对您通过虚拟主机发布的不合规或疑似不合规内容进行提示,以便您及时处理。如不需阿里绿网功能,您可按强比官网相关服务说明予以关闭此功能,您一旦在管理控制台执行关闭绿网功能的操作,则您已购和将新购的任何虚拟主机都将不再默认开通并享有阿里绿网功能。
2-8用户应向强比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用户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强比。因用户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用户负责。
2-9用户承认强比向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强比所有,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如果用户利用强比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用户网站必须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用户网站为经营性网站,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用户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用户违反本条款的,强比或相关部门将有权注销用户的备案和/或关闭用户网站。如因用户违反本条款而给强比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的罚金等),用户还应赔偿。
2-11用户所购买的虚拟主机申请成功后并不意味可以立即绑定顶级域名。用户还需进行以下操作:
2-11-1在收到强比的《虚拟主机申请成功通知书》后及时登录强比代备案系统,按照强比要求在线提交其网站的备案信息;
2-11-2网站备案信息经强比和相应的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用户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才能绑定已备案的顶级域名。
2-12用户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用户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2-13本服务条款中网站所处的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强比。
2-14强比可以帮助用户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网站上的数据,用户应自行备份其网站上的相关数据。用户充分认识到对用户网站数据的备份并非强比的义务,强比亦不对用户网站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2-15强比将消除用户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用户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强比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16用户理解并认可,强比将在必要时对用户的主机进行免费升级,或将主机进行机房迁移,升级后的主机能够支持现有主机的功能。强比进行上述操作前将提前7日通知用户,由于进行上述操作均需要修改用户相关域名的DNS,因此用户需在接到强比通知后按照强比要求的时间将DNS修改到强比指定IP上,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访问的,由用户自行负责。如用户不同意强比对主机进行升级和/或迁移机房的,可在收到强比通知后7日内解除本服务条款,届时服务期限和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强比将按照强比网站公示的退款流程向用户退还用户已支付但未发生的服务费(剩余服务费)。
第三条 费用
3-1在接受本服务的同时,用户须已按照强比现时有效的虚拟主机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强比的虚拟主机价格体系中的每一套方案都是独立且不可变更的。
3-2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强比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3-3强比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4用户完全理解强比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强比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四条 期限
4-1服务有效期自强比收到用户款项之日起(而非自用户虚拟主机可以绑定顶级域名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鉴于用户申请虚拟主机后,强比将为用户预留空间以备随时开通,用户承认其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网站备案的相关期间将包含在用户购买的服务期之内。
4-2本服务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责任承担
5-1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本服务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强比届时将关闭用户的使用帐号。关闭帐号之日起7日内,若用户依然没有续费,强比将有权删除用户使用帐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5-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2-1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2-2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强比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5-2-3用户可以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服务的要求,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强比,此时用户已交纳的费用不再返还。用户擅自终止本服务条款给强比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承担。
5-3用户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强比违约:
5-3-1强比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5-3-2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5-3-3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
5-4如果因强比原因造成用户网站不能正常访问的,强比以天为单位向用户赔偿损失,即连续24小时不能正常访问的,延长一天的服务期(以此类推)。如果因强比原因造成用户网站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访问的,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强比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该型号虚拟主机年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5-5如果用户在网站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2-3-4所述的大量占用强比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强比有权关闭用户的网站,终止服务且余款不予退还。
5-6强比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强比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强比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因本虚拟主机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虚拟主机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3因强比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强比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强比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4本虚拟主机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强比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5强比在相关页面上对于虚拟主机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确认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虚拟主机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虚拟主机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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